合肥市关于依法严处故意逃避防疫查验和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通告
合防〔2022〕16号
为依法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四、
凡存在以上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超市、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接者、酒店宾馆、活动轨迹等,医院、故意调换乘坐车辆、制造或传播涉及疫情防控谣言,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上述违法行为。逃避防疫查验的。超市、不如实报告涉疫病情、药店等公共场所者,现就依法严处以下故意逃避防疫查验和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一、建筑工地、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3日
二、隔离治疗等防疫措施且不听劝阻的;居家观察期间不遵守防疫要求,通过更换手机,出入公共场所的。故意改变线路、无故不按时进行核酸检测,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的。谎报线路用免检车道规避查验、
七、无码人员不如实进行信息核对登记且不听劝阻的。
举报电话:0551-110。伪造、冲击防疫卡点等方式逃避或阻碍防疫查验,带路等方式帮助他人逃避防疫查验的。健康码,餐馆、
六、次密接者,拒不接受隔离观察、学校、不履行报告报备义务,
三、或者以提供车辆、药店诊所、
(责任编辑: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