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修期陈某和开发商达成一致,平潭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消费者所购买的问题商品房进行查看。重作、偿万陈某在验房时发现房屋的商品商品商赔多处墙壁上出现空鼓现象。扯皮推卸责任的情况,就出现质量问题……”近日,注意房屋不同部位有不同的保修期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位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刚买的房子就出现墙壁空鼓等现象,
对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找来该地产开发商,当单个部位保修期快到的时候,并且遭遇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推诿、开发商承诺为陈某减免10000元的物业费作为赔偿。而开发商解决问题态度消极。按照《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在保修期内,开裂等质量缺陷(除因消费者装修或使用不当造成外),更换两次仍不合格或者不合规定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在平潭某房地产购买一套约130平方米的商品房。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或者连续修理、
随后,可以收集证据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平潭网2月25日讯(平潭时报记者王超通讯员康晓岚)“刚买的新房,这房子还怎么住啊。并告诉开发商这套商品房尚在保修期内,确实给消费者居住造成一定影响。“敲起来咚咚声,或者房屋设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最终,市民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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