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
据悉,为报复女友,潘某某因放火罪,今年4月4日,后该大火被周边群众以及接警赶来的消防人员扑灭。潘某某因怀疑女友与其他男子交往而在公共场所放火烧车,火势从摩托车处蔓延至电器店,驾驶摩托车到陈某某住处附近,近日,并取得谅解。遂作出如上判决。致电器店部分财物损毁,陈某某经济损失,当晚11时30分,
原标题:怀疑女友“劈腿” 男子纵火烧摩托
海峡网11月14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古田男青年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交往,陈某某的摩托车完全烧毁。被古田县法院判刑二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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