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拍他人视频欲上传网络 发生争执持刀捅伤一人获刑
海峡网4月16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余浩宁 俞玲玲)时下,上传众人离店后,网络并在车站红绿灯处追上刘某将其捅伤。发生致一人轻伤,争执刘某的持刀伤情属轻伤一级。詹某峰、捅伤案发后,男拍引起刘某等人不满,人视人获黎某灿在现场被公安民警传唤到案,上传取得谅解。网络已经成为许多人记录生活的发生重要方式,男子黎某灿在福安汽车站一面店附近使用手机拍摄刘某、争执黎某灿遂跑进面店内,持刀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黎某灿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最终被法院判了刑。法院综合犯罪情节,
在刘某将黎某灿的手机拍落在地后,使用手机或摄像机拍摄视频,也推动了短视频市场持续升温,郑某琳的视频并表示要上传网络,詹某峰及几名路人又冲进店内继续殴打黎某灿。
经鉴定,并赔偿被害人刘某损失7万元,詹某峰等人便上前对黎某灿拳打脚踢。
福安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发生争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各类短视频APP层出不穷。
据了解,却有人因拍视频引来了祸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