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告上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法院婚姻关系无效。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小三昨日,旬老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汉化婚原
经查,名登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记结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配妻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告上官司。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老王又化名“周某”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数年后,
不久后,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
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因此,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属无效婚姻。在结婚登记时,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两人婚后生育子女,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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