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7月15日,枞阳县雨坛中校张某某因患疾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0至5 万元(含)部分按40%报销,来县医保局办理药费报销手续,医保报销了21万元,给参保职工提供最大程度的医疗保障。5万元至10万元(含)部分按50%报销,大病补充保险支付了7.6万元,
我市大病补充保险业务今年正式运行。